佛山公积金剩下500能取吗,离职四年了公积金还能取吗
1、佛山公积金剩下500能取吗
不樱腔能。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按照规定的面积和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凭据确定的租金标准的50%,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500元。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脊铅衫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激伍房储蓄。
2、离职4年了公积金还能取吗
法律主观: 劳动者离职1年的,劳动者可以携带用人单位开具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通知书和户口证明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公积金 。
1、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 住房公积金 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3、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6、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7、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8、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十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贷款还完了公积金还能取吗
法律主观: 能,在偿还完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十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侍耐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十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答档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老举春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4、公积金自己个人能取吗
1、个人取公积金怎么取
1、个人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1)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3)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后,确认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首胡;(4)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十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镇拍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者旅拦;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5、没有退休公积金能取吗
可以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1)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十4条的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2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2十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家属死亡公积金能取吗
法律主观: 要,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1方去世,公积金的1半应当作为去世1方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果死亡人有遗嘱给非血缘关系的人,受遗赠人也可以继承该笔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住房公积金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民法典》第1千1百2十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1顺序继承人的,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1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侍耐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1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答档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1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十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1的,可以提取职老举春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